見到公知開始分享這種文章。
舉牌人為什麼朝不保夕呢?有沒有看過道路施工的時候,穿著安全帽跟反光背心,一整天一整晚無止境地搖晃著交通指揮棒的「舉牌人」?
那是一個裝電池的揮手假人。
如果裝電池的揮手假人就能取代你的工作,那我實在想不出什麼立場抱怨朝不保夕。就像現在已經沒有轎夫,沒有接線生,沒有計算員(是的,在發明電腦之前,computer是指人力計算員),沒有高速公路收費員。
或許我們應該大幅度提高舉牌人的工資到每天3800元,讓老闆覺得不管是租用帶著電視牆的宣傳車,甚或是結合LBS做出行動廣告都更為划算,讓舉牌人們連每天800元都領不到,更符合公知理想中的公平正義。
或者乾脆直接將舉牌人的薪資提高到每天800萬好了,既然這麼可憐的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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